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取条件(需要同时符合):以2024-2025学年条件为标准(时间范围2024.9-2025.8)
①本专科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;
②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(同年级同专业)内均位于前10%(含10%,下同)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(无补考无重修)。
③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同年级同专业)(含30%,下同)的学生需要校级以上(含校级)奖励(奖励见附件)。
④参评学年度(2024-2025学年)须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⑤参评学年须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(包括违规电器)、校内处分记录。
注意事项:
1、学生排名比例具体计算方法为:学生成绩(综合考评成绩)排名÷排名范围(分母)总人数×100%,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(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)。
同一人成绩和综测分母必须相同。同一评选范围(同年级同专业)学生分母必须相同。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必须相同。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数量必须相同。
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